浅析某地铁车辆段项目赶工措施费的索赔
摘要
关键词
赶工措施费;工期系数;降效
正文
一、工程概况
青岛地铁8号线胶州北车辆段位于青岛胶州市马店镇,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出入段线、车辆基地、试车线桥梁,其中车辆基地为核心板块。
(一)出入段线为上下错层设置,下层为8号线,含136m暗挖和1496m明挖。上层为青平连接线(14号线):左、右线各包含136m暗挖隧道和445m明挖。
(二)车辆基地:包括综合楼、单身公寓及轨警派出所、运用库、检修库等20个单体计11.43万。包含房建、装饰装修、给排水与供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专业设备、钢结构、屋面、防水、路基土石方、道路、涵洞、综合管线、围墙及室外附属、景观绿化、轨道等20多个专业工程。
胶州北车辆基地各单体名称
序号 | 单体名称 | 面积(m2) | 序号 | 单体名称 | 面积(m2) |
1 | 综合楼 | 23517.4
| 11 | 洗车库 | 8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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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身公寓及轨警 派出所 | 12384.3
| 12 | 不落轮镟库 | 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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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用库 | 21529
| 13 | 锅炉房 | 4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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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修库 | 42264
| 14 | 污水处理站 | 3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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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资总库 | 5368
| 15 | 垃圾站 |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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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调机及工程车库 | 2568.12
| 16 | 汽车库 | 3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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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轮对动态检测棚 | 132.6
| 17 | 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 | 5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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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号楼及试车线用房 | 963.6
| 18 | 警犬训练基地 | 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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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建料棚 | 720
| 19 | 门卫一 | 32.4 |
10 | 危险品库 | 299.92
| 20 | 门卫二 | 32.4 |
合计 | 114267m2
|
(三)试车线桥梁:全长1383.9m,包括197根桩基,49个墩台。上部为连续梁与简支箱梁构造。
二、赶工措施费索赔事由
青岛地铁8号线是连接青岛新机场、胶州湾北岸城区和东岸城区的快速骨干线路,直接关系市民出行便捷程度和胶东国际机场(新机场)的转场运营以及总体规划发展,为此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全力以赴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前开通地铁8号线北段(胶州北站-青岛北站)快速推进各项工作,争取与新机场转场运营同步推进。
三、合同条款依据
工程索赔中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条款。作为项目的关键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管理,熟悉合同条款,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业主合同条款35.3.7.12因非承包人原因增加的赶工措施费用,实际发生时按发包人相应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综上所述,青岛地铁8号线项目赶工是应上级单位要求,通过赶工措施满足提前开通目标而发生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四、赶工项目的界定
赶工索赔需要界定事件责任,分析是否需要赶工,分析对关键线路造成的影响,最后定性定量出具意见。青岛地铁8号线车辆段于2017年6月份现场正式开工,业主赶工要求于2018年1月17日正式发文提出,在此之前施工完成的工程认为是正常施工计件的项目,不予认定为赶工;不影响开通的非关键性线路工作(如绿化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管线综合等)受工筹调整分段开通要求虽然工期也有所提前,并一定程度也加大了人材机的投入,考虑很多因素难以确定不再认定为赶工项目予以计算,其他20个单体建筑、出入段线明挖区间、出入段线暗挖区间、出入段线机电工程、试车线桥梁、轨道工程等25个子单位工程为关键性线路工作,对北段是否能提前开通起着重要作用,认定为本工区赶工项目,为报送赶工措施费计算的基础。
五、赶工措施费索赔处理流程
为实现新的工期目标,承包人需制定赶工施工组织方案,通过加大人员、周转料及机械等措施实现北段提前开通。为了合理解决赶工措施费用,还需编制对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人、材、机等资源配置补充说明,经监理审核后,由业主相关处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方案及措施的合理性。建设过程中承包人编制现场资料,收集并向各参建方提供工筹调整分段开通建设实际投入与投标文件(含《补充说明》)施工资源配置,增加的人员、周转料、机械等基础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增加措施工程量须报监理及业主签认。基础资料完备后,承包人编制量价核算定案文件,审核完成后,进行计量支付工作。
六、赶工措施费的组成
项目要提前开通采取赶工措施一定会产生赶工费用,这种情况一般工程量没有增加,只是应业主要求工期提前,由此造成的赶工措施费用主要有:增加人员进出场费,增加人员对应的临时设施费;增加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增加机械设备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由于人工机械投入增多造成的资源配置合理程度降低导致的人工、机械降效费用。其他工区存在隧道需要增加工作面新增斜井或横洞等措施项实体工程量情况,各项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七、赶工措施费计取原则
1、确定工期系数
赶工措施费的原因为工筹调整分段开通,因此工期应作为确认增加工程措施数量的基本准绳。业主合同工程量清单的人材机等消耗量水平,为承发包双方合同确定的生产效率及生产水平下,所产生的人材机等的消耗量,即:施工单位因自身效率及水平先进所节约的人材机不予调减,因自身效率及水平落后所增加的人材机不予调增。在合同已定的生产效率、生产水平及人材机消耗量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完成同一工程所需的人材机消耗总量不变,但在单位时间内投入的人材机数量与工程实际工期成反比(因单位时间内投入的人机数量增多,引起的流水施工段减少、平行作业面增多、人机交叉作业增加等所导致人机降效,降效计取另有约定),即:工程人材机消耗总量为W,合同工期为A,实际工期为B,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单位时间内应投入人材机数量C=W/A,实际工期内完成工程单位时间内应投入人材机数量D=W/B,则D=C*A/B(“A/B”以下简称“工期系数”)。最高峰期施工人员数量、周转材料配置数量、大型机械设备数量均为单位时间内投入的人材机数量。
上述所说的实际工期要减去影响工程施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的客观因素影响的天数,如:上合峰会、海军节、利奇马台风等。其他合同中已明确需综合考虑影响工期因素的情况不予考虑。
2、人工费计取
增加人员计取进出场费,赶工期间最高峰期施工人员增加数量*每人进出场费用1500元/人计算;增加人员数量=投标施组中高峰期人员配置数量*(工期系数-1)。合同投标文件中明确最高峰人员数为878人,增加人员进出场费用计取规费税金后约105万。
基础资料:劳务公司合同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盖章版复印件、现场施工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劳务公司现场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劳务公司现场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复印件、劳务人员现场记录表、劳务人员进出场记录表等。
3、临时设施费计取
临时设施费包含因赶工增加人员所需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生活场地内道路等费用。计取原则为:临时设施费=人均面积(按照4m2/人)*人员数量(与人员进出场费费计取中增加人员数量相同)*综合单价(按照1000元/m2计算),计取税金后约为272万。
4、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计取
标准钢模板计取进出场费,异形钢模板按照一次性摊销扣除残值计取,台车按照一次性摊销扣除残值计取,木模板(竹胶板)按照2次摊销计取、不再计取进出场费,脚手架、仰拱栈桥、轨道工程所需钢支撑、钢支墩、走行轨计取进出场费。具体价格按照全线材料(设备)批价执行。增加模板、脚手架数量=结算文件中模板、脚手架数量*(工期系数-1),最终计算增加费用约100万元。
基础资料:周转材料购买合同、发票或租赁合同、收据、其他凭证复印件,周转材料使用记录复印件、周转材料现场记录表及现场影像资料。
5、机械费计取
增加机械设备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相关规定计取,《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没有的,按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计取。增加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结算文件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工期系数-1)+由于赶工改变施工工法新增的机械设备*全线对应材料设备的批价(或相应定额),最终计算增加费用约49万元。
基础资料:机械设备进出场报验资料复印件、机械设备台班使用记录复印件、机械设备现场记录表及现场影像资料等。
6、人工、机械降效
(1)人工降效:按照认定为赶工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中人工总额(包含人工费调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取人工降效费。其中,明暗挖工程5%,轨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3%,高架工程、房建工程4%。
(2)机械降效:按照认定为赶工工程项目中土石方工程机械费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取施工降效费。其中,明暗挖工程5%,高架工程、房建工程4%,轨道工程、机电安装不予计取。其余机械设备降效费不予计取。
人工降效、机械降效费用根据不用工程类别计取相应规费税金后约768万元。
7、规费税金
规费,按计价规定计取;税金,根据国家规定计取。
8、其他
(1)总价措施费,以费率计取费用的按照中标费率计取。
(2)新增竖井、斜井施工场区,所增加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引入项目,根据经审核的赶工施工组织方案和经确认的增加量及中标价原则计取,其余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总价措施费(除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外)不予计取。
(3)单价措施费用根据中标单价计取。
9、支付
车辆段工区增加赶工措施费(人员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周转料、机械设备及人工、机械降效费)最终合计105+272+100
+49+768=1294万元。由于赶工措施费后期政府审计有一定的审减风险,该费用完成量价核算后,中期计量支付按量价核算值的70%付款。
项目发生赶工后,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十分重要,否则赶工费用的计算则没有支撑。基础资料繁多,涉及工程、物资、机电、综合、商务、财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要相互沟通协调,保证基础资料数据的逻辑关系。
八、结语
不同的工程类别,不同的项目情况,不同时期计取赶工费用,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但计取原则大同小异,主要是实际过程中赶工情况的发生成因复杂,受地质情况、项目规模、施工方法、管理水平、外围环境影响因素较多,赶工措施费用定性定量都比较困难,具体费用计算结果准确度被各方接收程度不同,容易造成争议产生纠纷。赶工措施费的计取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较强,但又有较大灵活性的复杂系统的合同管理工作。如何客观合理,依法合规地确定赶工措施费,值得我们不断探讨研究。希望本文给大家在该课题上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开拓思路,能够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以实践经验推动行业经济管理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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