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与索赔管理实践
摘要
关键词
EPC总承包模式;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索赔管理;协同联动
正文
一、引言
EPC总承包模式通过整合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实现工程建设的全链条管理,有效解决了传统模式下“设计与施工脱节、责任划分模糊”等痛点。与传统模式不同,EPC模式下总承包商不仅是施工组织者,更是设计优化与资源整合的核心主体,工程造价管控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且与索赔管理形成紧密关联——造价管控的疏漏可能引发索赔风险,而规范的索赔管理又能反向倒逼造价管控的精细化。
当前EPC项目造价管控与索赔管理仍面临诸多挑战:设计阶段因未充分考虑施工可行性导致后期变更增多,造价超支风险加剧;采购环节因市场价格波动或供应商违约引发成本失控,进而触发索赔;施工阶段因进度滞后或质量问题导致造价与索赔相互交织。基于此,探索全过程造价管控与索赔管理的协同路径,成为提升EPC项目管理水平的关键。
二、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的核心环节
2.1设计阶段:造价管控的源头引领
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超70%,是全过程管控核心。总承包商应建立“设计方案优化与造价估算同步”机制,避免“重技术轻经济”。初步设计时,联合多团队开展评审,选性价比最优方案,如工业厂房对比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选适配方案;施工图设计推行“限额设计”,分解造价指标到各专业。
同时,设计要考虑施工与采购便利,减少后期变更。如选市场供应足、价格稳的材料,对复杂节点提前深化设计并测算造价。
2.2采购阶段:造价管控的关键衔接
采购是连接设计与施工的桥梁,成本占项目总造价超50%,管控重点是“价格把控与供应链稳定”。总承包商要建合格供应商库,招标采购平衡质量与价格,大宗材料用“集中采购+长期协议”锁定价格风险;设备采购提前核对参数,避免退货或返工成本。
此外,采购计划要与施工进度协同,推行“JIT采购”减少库存与资金占用,如按施工进度制定采购清单。同时,建立采购价格监控机制,跟踪市场价格,对涨幅大的材料及时与业主沟通调整造价或优化方案。
2.3施工阶段:造价管控的过程落地
施工阶段是造价管控的执行环节,核心是“控制变更与优化资源配置”。总承包商需建立严格的变更管理流程,所有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调整必须经过造价审核,评估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未经审批不得实施。例如,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时,需及时组织设计、勘察、业主等多方论证,选择造价最低的处理方案,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资源配置优化是施工阶段造价管控的重要手段。通过精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班组与机械设备,避免人力或设备闲置;推行“BIM技术+成本管控”模式,利用BIM模型模拟施工流程,优化工序衔接,减少返工成本。同时,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额外工作,及时办理签证并明确费用标准,避免后期结算争议。
2.4竣工阶段:造价管控的收尾闭环
竣工结算阶段需实现“造价精准核算与风险复盘”。总承包商需整理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变更签证、采购合同、施工记录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采用“清单计价+现场核对”方式,对工程量、综合单价进行逐项审核,重点核查变更签证的合规性与费用计算的准确性。
结算完成后开展造价复盘,分析各阶段造价偏差原因,例如设计阶段的限额执行情况、施工阶段的变更控制效果等,形成复盘报告并应用于后续项目,实现造价管控的持续优化。
三、EPC总承包模式下索赔管理的实践要点
EPC模式下索赔管理需与造价管控同步推进,通过规范索赔流程、强化证据管理,实现“合理索赔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3.1索赔风险的前置防控
索赔管理的核心在于“预防为主”。总承包商在项目前期需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明确业主与总承包商的责任边界,特别关注设计责任、风险分担、价款调整等关键条款;在投标阶段开展充分的现场勘察与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引发索赔的风险点,如地质条件、气候因素、政策变化等,并在报价中预留合理的风险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立索赔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跟踪造价与进度偏差,提前识别潜在索赔事项。例如,发现业主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时,及时书面告知业主并提出解决方案,避免因问题扩大导致的索赔纠纷。
3.2索赔流程的规范执行
索赔需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流程,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当发生索赔事件时,总承包商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通常为28天)向业主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索赔事由与依据;随后收集整理索赔证据,包括合同文件、设计变更单、施工日志、进度计划、气象记录、往来函件等,确保证据的关联性与时效性。
索赔报告编制需做到“事实清晰、费用计算准确”,明确索赔金额的构成与计算依据,例如人工窝工费用需提供考勤记录与工资标准,材料积压费用需提供采购合同与库存清单。提交索赔报告后,主动与业主沟通协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正评审,推动索赔事项高效解决。
3.3反索赔的风险防控
EPC模式下总承包商同时面临业主反索赔风险,需加强自身管理以规避此类风险。通过强化施工质量与进度管控,避免因自身违约导致业主提出工期延误或质量缺陷索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设计、采购、施工义务,及时向业主提交相关资料,确保业主无法以“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提出反索赔;建立反索赔应对机制,当业主提出反索赔时,及时核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收集证据反驳不合理的反索赔要求。
四、结论
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控与索赔管理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通过设计阶段的源头管控、采购阶段的协同衔接、施工阶段的过程落地、竣工阶段的闭环复盘,可实现工程造价的精准控制;通过索赔风险的前置防控、流程的规范执行、反索赔的有效应对,可降低索赔纠纷风险。
实践表明,构建“全过程管控+规范索赔+协同保障”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提升EPC项目的造价管控水平与索赔管理成效,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未来,随着EPC模式的不断推广,需进一步深化技术与管理的融合,探索更高效的造价与索赔协同管理路径,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的持续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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