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开展研究

期刊: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DOI: PDF下载

邓蓓蓓

南京和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1800

摘要

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资源利用与生态系统的长期稳定。本文深入探讨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公众参与、完善监管机制等具体对策。通过优化这些实施措施,旨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共生,进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政策落实;公众参与

正文


引言

《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0-2035)》明确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2023年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要在空间布局、资源配置中优先考虑生态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然而,部分地区由于短期经济利益驱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了规划的实际效果[1]。因此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保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有效实施,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现状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核心作用日益凸显,然而其有效整合和实施仍面临诸多结构性障碍。其一,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目标之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导致生态敏感区域在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常被忽视,生态功能区的界定与保护也未能严格落实。其二,地方政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未能完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优先原则进行土地合理布局,导致生态保护目标的实现受阻[2]。再者,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缺乏系统性的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致使部分政策和措施的效果无法量化,执行力度不足。其三,生态保护规划的空间布局多为局部性的碎片化管理,未能充分考虑区域之间的生态联系与跨界效应,影响了整体生态安全和可持续性。因此,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亟需更加科学、综合的空间规划和政策支持。

 二、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引导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引导机制需要从优化政策顶层设计和强化经济激励手段两方面入手,形成约束与激励并重的综合政策体系。一方面,应优化生态保护的顶层设计,将“生态优先”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原则,并贯穿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国家需出台统一的生态保护技术标准和约束性指标,例如生态红线划定标准、资源开发强度上限和环境容量评估体系,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明确的指导框架。地方政府应结合区域实际,将国家政策细化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科学性。生态保护政策还需强化部门间的协作,构建生态保护与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联动机制,避免政策冲突或实施偏差[3]。另一方面,应通过经济激励措施推动政策落地,尤其是在承担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为这些地区提供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或专项资金支持,以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同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通过绿色债券、低息贷款等手段,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生态保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政策引导机制的完善不仅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也通过经济激励增强了政策执行的吸引力和可操作性,从而为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是推动规划实施和生态目标实现的关键,需要建立分层分级责任制与完善的监督问责机制,以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体系。其一,分层分级责任制能够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生态保护目标得到有效执行。中央政府需制定生态保护的战略目标,并将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如森林覆盖率提升、湿地修复面积、污染治理成效等[4]。这些指标需逐级分解到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个人的责任链条。地方政府应依据自身区域特点,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并针对生态红线保护、资源开发限制等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应将生态保护考核纳入地方政绩评价体系,设立专门的考核指标,强化地方政府的生态保护意识与执行力度。其二,监督与问责机制是责任体系的保障环节。政府需设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引入科研院所、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代表,对生态保护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跟踪,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与权威性[5]。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或造成生态损害的主体,应依法依规追责,并公开处理结果。这种分级责任制与监督问责机制的双重保障,不仅能确保规划目标得以落实,还能推动生态保护形成持续改进的正循环。

(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优化

推进空间布局优化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通过科学划定生态空间与增强区域生态连通性来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科学划定生态空间是优化国土空间结构的基础。应依托生态功能区划、资源承载力评估和环境敏感性分析,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缓冲区和开发适宜区的边界及功能定位,确保生态保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借助国土“三调”数据、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技术工具,可以精准识别生态系统的重要节点与薄弱环节,从而对生态功能区进行精细化管理[6]。同时在划定生态空间的基础上,应对不同区域采取差异化的管控措施。如对生态敏感区实施严格保护政策,对缓冲区采取适度限制开发的策略,而在开发适宜区则鼓励绿色产业的发展,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兼顾。

增强区域生态连通性是优化生态布局的关键环节。在规划中,应注重跨区域的生态廊道建设,将分散的生态功能区通过廊道连接,形成功能互补、结构完整的生态网络[7]。可以通过植被修复、湿地恢复和退耕还林等措施,强化廊道的生态功能,减少土地利用碎片化对生态系统连通性的破坏[4]。同时推进对水系、山脉等跨区域生态敏感区域的联合治理,构建区域协作机制,确保生态网络的整体稳定性与长期可持续性。科学划定生态空间与增强区域连通性的结合,不仅能够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能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结语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体系、优化空间布局,能够有效解决当前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文章提出的对策建议,旨在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路径,推动生态优先理念深入落实,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系统稳定,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陶向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措施[J].中国住宅设施,2023(5):64-66.

[2]孙立超,郭露露,全嘉美,.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以内蒙古东部地区兴安盟为例[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22,27(7):210-220.

[3]冯涛涛.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J].建材与装饰,2021,17(19):126-127.

[4]王勤.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24,6(6):89-91.

[5]杨洁.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24,(24):37-39.

[6]代培.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2(12):136-137.

[7]宗长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20,(21):64.

作者简介:邓蓓蓓,女,19920801,汉,江苏南京,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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