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关键词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正文
当前,招投标制度已经在我国实行了有二十多年了,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自《招投投标法》颁布推行以后,我国各地方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同样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招投标的办法,用以规范、管理招投标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招投标意识。在工程建设上,有效管理项目的招投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是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时常有违反招投标制度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招投标的公平性,还降低了其公信力与严肃性。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
1.1 行政权力干预,招投标被插手
由于地方部门的招投标法律意识单薄,在前期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计划不周密、工作不主动等,还时常以任务重、时间紧、保密工程、特殊工程、应急工程等理由为借口,恣意的变更招投标方式、简化招投标的程序。甚至有些地方部门非法使用行政权力,带头违反招投标程序,在招投标前,私下和投标人洽谈,以条件为诱饵,内定人员,并在内定后在进行招投标[1]。同时,还会托其他企业来进行陪标。还有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直接插手招投标活动,利用手上的职权,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在招标文件上动手脚,制定的条款倾向性强,为投标人开绿灯,导致“关系标”、“权力标”的出现。其次,有些地方领导人,会直接授意或者照顾投标人,导致招投标出现不公平竞争的情况;还有些领导人会直接强令中标人进行分包、转包工程等。
1.2 招标人为规避招标进行场外运作
首先,单项高造价工程被肢解。在一些造价高的单项工程中,被肢解成若干低造价的子项目,使其低于招标限额,利用这种方式逃避招标,比如某项办公楼装修工程,就被肢解成吊顶、墙面涂料、楼地面木地板以及楼地面石材等等,在肢解后在对外进行单独包工。其次,减少工程概算。采用“大吨小标”的方式,将工程概算控制在招标限额以内,在找到承包方后,在采用设计变更等手法,变更项目规模,以按时结算的方式,支付工程款[2]。
1.3 投标人排斥他人,串标抬标
首先,部分投标人会结成联盟,或者全部结成联盟,以轮流坐庄、约定投标报价等方式,控制中标结果,实现利益共享[3]。这种串标行为的隐蔽性极强,难以发现。其次,代理企业或者招标人和投标人出现合谋串通的情况,两方进行桌下交易,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精心安排和设计,让中意的投标人中标,这种行为让招投标活动过于形式化、表面化,不仅妨碍了招投标的公正、公平,还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滋生腐败。
1.4 评标专家定向评标,毫无评标原则
首先,极端分出现,有些专家在评分时,故意压低或者抬高某个投标企业或者单位,这部分评标专家大多数都是难以抵挡利益的诱惑,唯利是图[4]。在评标过程中,会有意照顾特定的投标企业,做出不公正的评标行为。其次,按招标人意向评标,丧失立场,毫无原则。这类专家认为,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招标人负责,需要尊重招标人的意向,按照招标人想法或者招标人推荐,来选择中标候选人。还有部分评标专家出于招标人的想法,主动询问和揣摩招标人的想法。
1.5 代理机构立场不公,缺乏专业性
首先,代理机构缺乏专业性[5]。有部分代理机构缺乏大型项目的招标代理经验。其次,代理机构中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一,素质不齐,甚至有些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低下,在代理业务中存在着败坏行风、中饱私囊、投机取巧等行为。第三,立场错误,定错标准。一些处于中介位置的代理公司,经常在代理活动中,缺乏公正、公平的立场,破坏市场和谐,以招标人的想法和意图为准,留下诸多不健康的隐患。第四,明知故犯,唯利是图。有些代理机构,私下串通投标人,相互勾结,相互结成小团体,互相开绿灯,甚至在招标文件中定向设置排他性的条款,互相陪标,轮流坐庄,并从中获取利益,让国家利益受损。
2.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对策分析
2.1 强化社会法律意识,加强宣传
在实施关于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时,如建筑法、采购法以及招投标法等,要切实根据当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完善地方上的招投标管理。同时,加强自媒体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招投标法律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风向和环境,有效规范招投标市场的秩序,确保招投标市场向着有序、健康的道路发展。制定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招标人的行为,防止出现违反招投标法律的行为,针对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并进行曝光。
2.2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动态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在满足各规定条件下可通过备案制形成招标代理库,编制入库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招标代理的条件,分等级库以及设置各等级库可承担项目标准,对代理机构按项目或定期进行考核,对代理人员定期进行业水平考试,通过鼓励制和淘汰制,促进招标代理库的优化。
2.3 改善投标环境,保障投标的公平、公正
针对影响评标公正性、串标、围标等情况,创新招投标环节的管理[6]。首先,尝试多平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图纸以及招标文件,让更多潜在的投标人能够利用网上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效进行投标。其次,优化资格预审制度。坚决禁止招标人利用预审资格,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针对政府招标项目,建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期参与政府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同时,对投标企业进行集中审查,统一投标的标准。投标企业一旦通过资格审查,就能够直接参与工程投标。
2.4 加强评标管理,整合评标资源
扩充评标专家队伍,联合邻近的县、市,共享评标专家资源。同时,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开展培训、考核以及评价,进行动态管理。设置打分区域,适当限制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打感情分的情况出现,保障评标质量。
2.5 加强监管,严格把关招投标过程
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严格审查招标公告、文件,确保其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合法性,监督整个招投标过程,严查其中的违规操作、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犯罪。持续跟踪和检查项目施工现场,一旦发现中标后出现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合同、分包转包等行为,严格打击。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上,有效管理项目的招投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能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因此,必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保障其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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