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研究
摘要
关键词
城市污水行业;产业化;市场化
正文
解决城市污水处理问题的根本出路是产业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经指出, 要运用市场机制,推行污水处理产业,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就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 、建设、运营、管理等若干问题提出了全面的改革措施.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处理部门性质和运行机制的转化 ,是由计划经济下的公益性事业部门, 投入靠政府、处理仅限于收集输送 ,转化为市场经济下的污水收集输送、无害化和资源化加工的产业部门 ,主要依靠有偿服务和生产经营收益形成能自我滚动的发展资本,随社会需要而不断壮大。产业化的总体目标是 ,转变政府统包统揽的局面,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企业化.其指导思想要转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由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的观念 ,解放思想,采用一切有利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办法 ,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积极参与 ,引入竞争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污水处理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运营主体企业化.
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发展现状
自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以来,地方政府对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方向的认识逐渐统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真正开始了市场化的进程,据住建部提供的最新数据,全国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市场化程度达 45.4% ,在建污水处理厂市场化程度至少达到 43% 。由此可见,我国的污水处理建设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期,运营市场形成,水务市场化改革在进一步推进。从市场化模式来看,BOT 模式在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化中占据着绝对主流地位。可以说,BOT 模式对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深的影响。随着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指出,2010 年要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表明污水处理将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我国城镇污水处理仍然存在管网建设滞后、污染物削减效率偏低、污泥二次污染问题突出、地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污水处理的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依然较低,仅约 10% ,因此污水处理市场的建设、运营投资均存在很大的投资空间。
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的分析和建议
1、制定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对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应包括项目规划的制定、行业竞争规则的制定以及水质、服务、成本和价格的监管。鉴于目前中国城市污水处理领域的法律体系现状,应尽快出台国家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污水收费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政策, 同时要求和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有关政策,并配套特许经营相应的规范性条例和标准化合同文本。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服务规范,使其成为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标尺。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政策保障体系,将政府监管纳入法制和规范化轨道,使监管机构的职能、监管方式、决策规程都有法可依,做到依法监管。
2、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问题,涉及产权制度、政策环境、经济金融、管理体制和公众意识等诸多问题。需要制定一个系统的战略规划,逐步推进。鉴于市场化过程的复杂性,而且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环境保护、关系社会稳定,国家不仅要制定原则性的政策文件和法律等基本保障体系, 也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产业和经济特征,充分考虑市场化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和需求,进行系统规划,以避免在市场化推进中的混乱与无序。
3、转变政府职能和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特点,引入竞争机制。城市污水处理具有低回报、高稳定性、大需求的行业投资特点,建立合理的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投资结构体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既要有相当一部分投资以政府投资形式支付,以发挥政府的协调特长,提高建设资本效率,又要有国际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其它社会资本,通过对行业企业的股份制产权分配,形成以企业投资和政府投资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投资体系。同时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自然垄断性、公益性、资本高沉淀固有特点,要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必须将投资、运营、行业监管等分开。运营机制必须由原来的事业型转变为企业经营型,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进市场机制、展开竞争,提高效率。通过招标实行特许经营等方式,把过去主要由政府承担运行费转变为企业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自己去收费要合理的收费来保证其自身运营,企业按照经营型的运作方式来管理运行污水处理厂。要明确、细分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运营中相关的建设、 环保等各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职责和监管内容。政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主要通过股份制来保证其经济利益,而不能通过行业监管等行政手段,政府角色重点应由行政干预转向依法监督和社会效益的保障。
4、完善收费体系,落实优惠政策。首先国家确定污水处理收费的政策原则, 地方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政府财政情况、公众收入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同时基于严格的成本控制和服务监管,科学合理地制定收费政策。即不能搞脱离实践的一刀切, 也不能以社会承受力为借口反对收费体制的建立。 实施适当收费与合理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即根据财政水平和支付能力,制定适当的收费尺度,严格执行。二是将自备水源纳入污水收费的统一体系,执行统一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具体办法是适当提高自备水源的水资源费,促进城市供水体系实现统一调配。三是根据城市水循环的系统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关部门应出台明确的优惠经济激励政策和必要的强制性政策使再生水得到充分的利用。另外,制定相对稳定的供水、污水各种用水价格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目前处于产业化、市场化初期,资金缺口巨大。同时由于污水收费体制的诸多问题,市场化体制不能完全支撑产业的良性循环,鉴于污水处理公益性属性, 在各个产业环节中需要政府的补贴和引导,实行税费减免、水电价格等优惠产业激励政策。
总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城市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对城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解决城市污水问题,必须打破政府建设、政府运营的传统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建立多元投资主体模式,实行建设与运营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走污水处理产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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