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的优化改进探讨
摘要
关键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优化改进
正文
引言:建筑工程的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必须针对以上问题展开深入分析,提出系统的优化改进对策,以提高“三检制”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监督效能。
1“三检制”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在施工全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质量安全保证作用。施工单位作为直接施工主体,其自检工作贯穿于各个施工工序与节点,能够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自我发现和整改,是质量控制的第一道关口。监理机构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与施工经验对重点部位与重要工序进行抽检,从严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得以实施和有效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的巡视检测则充分发挥政府权力的监管作用,加大对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促使各参建方面都更加重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三检制”的层层落实,形成了从自检、抽检到巡检的全面监管体系,使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化,有力推进了建筑施工过程的规范化管理[1]。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中存在的问题
2.1检测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中,自检、监理检测和政府部门检测是三个重要的环节,它们共同构成了工程质量的保障体系。然而,由于各方的利益诉求、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差异,这一体系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检测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赶进度或者逃避责任,对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检测操作流于形式,未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导致自检质量无法保证。有的甚至存在伪造质检报告与数据的行为,以假乱真,误导监理和政府部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施工单位的信誉,更危及了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理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检测也存在类似问题。一些检测人员为了方便或者私利,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了操纵,有的甚至与施工单位勾结,互相包庇,使得检测失去了客观性和公正性。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无法被及时有效地识别和整改,给工程带来了隐患。
2.2抽检比例偏低,仅重过程不重结果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中的抽检是对自检的补充和监督,是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把关。然而,由于各方的资源、时间和能力的限制,抽检的效果并不理想,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抽检比例偏低,仅重过程不重结果。大多数监理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抽检比例过低,难以真正覆盖施工的重要部位与关键工序。有的只是走过场,没有深入现场,没有对检测数据进行核实,没有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这样的抽检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对施工单位起到约束和激励的作用。部分施工单位也存在只重视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而忽视最终产品质量验证的情况,使质量隐患长期积累。有的只是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检测,没有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没有对工程的功能性、耐久性和美观性进行考量[2]。这样的检测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水平,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
2.3监理机构监理不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中的监理是对施工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是对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然而,由于各方的利益冲突、监理能力和监理责任的不匹配,监理的效果并不理想,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监理机构监理不严。一些监理机构受工作量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监理中弄虚作假、漏报代填等行为。有的甚至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工程质量问题轻描淡写,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监理的职责和原则,也损害了监理的权威和信誉,更危及了工程质量的安全。严重监理缺位问题直接削弱了“三检制”中抽检这一重要质量把关环节,无法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充分的质量管控。这样的监理无法保障工程的质量水平,无法维护工程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无法促进工程的顺利完成。
3优化改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的对策
3.1规范检测操作,实事求是记载检测数
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检测记录,杜绝人为修改数据;建立质检结果数据库,便于各方查询与核对。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增强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惩检测人员的违规行为,建立检测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引入智能化检测设备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和存储,避免人为干预和篡改,提高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现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3)建立质检结果数据库,将各级各类检测数据汇总整理,形成统一的质检信息平台,便于各方查询与核对,实现质检数据的共享和交流,提高质检数据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3.2合理确定抽检比例,强化结果检测
注重终验产品质量的抽检比例,防止质量隐患的形成。具体措施包括:(1)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特点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抽检计划和方案,确定合适的抽检比例和频率,确保抽检的全面性和代表性,避免抽检的盲目性和随意性。(2)对不合格的部位和工序进行重复抽检,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3)注重终验产品质量的抽检,对工程的功能性、耐久性和美观性进行全面评价,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用户需求的产品进行退货或重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改进。
3.3加大监理力度,实行全过程监理
加强对监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与行政监管,提供充足的监理费用,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严密监理,杜绝监理的漏洞;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对监理机构的资质审核和考核,提高监理机构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监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惩监理机构的违规行为,建立监理机构的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3]。(2)提高监理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据工程的规模、类型、难度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监理机构有足够的经费和人力资源,避免监理机构为了节省成本而降低监理质量。(3)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智能化监理平台,实现工程施工过程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提高监理的效率和精准度,杜绝监理的漏洞和弊端。(4)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理,从工程的前期准备到后期验收,从工程的设计到施工,从工程的材料到设备,从工程的质量到安全,对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
结束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在保障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基础制度作用。要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必须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针对性优化改进方案,使“三检制”各环节真正实现系统化、规范化、效能化,共同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 王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的实践 [J]. 大众标准化, 2023, (14): 22-24.
[2] 胡勇;刘波. “三检制”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的应用 [J]. 中国住宅设施, 2022, (09): 82-84.
[3] 石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的贯彻落实 [J]. 建筑技术开发, 2021, 48 (13): 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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